递交申请后15-20个工作日,加急:否
否,委托代交
您的年龄可能符合申请免面谈条件,或者您目前的美国签证未到期或者在到期后12个月之内进行续签。
根据年龄而设定的条件:
14岁以下和80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如果没有美国签证拒签史,则可通过代传递服务申请签证。 上述申请人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且必须本人在中国。
根据过去美国旅行而设定的条件:
您之前获得签证时的年龄必须在14岁(含)以上,必须采集过指纹。 并且可以提供上一美国签证的原件,您可能符合代传递服务进行申请。 您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且目前在中国。
1、您申请的必须是同一类型的签证,例如,您之前拥有的是B类签证,而且希望再次申请B类签证。
2、如果您的护照上有两个失效签证,只要签证过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您可以依据二者之一(第一个或最近失效的签证)申请代传递业务。
3、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 received)”的B-1, B-2, B-1/B-2类签证,签证上的行政审理日期必须在过去的12个月以内,但此种情况仍建议客人前往使馆面试。
4、如果包含有效或到期美国签证的护照遗失,您则无法使用代传递服务。
5、使用免面谈申请程序并不代表美国领事馆确定会签发您所申请的签证,在不同情况下,个别申请人仍需要前往美国领事馆进行面谈。
如您交由本公司操作,即代表您已经同意以下声明。
1、签证属于特殊商品,我司会按使领馆的要求为客人建议最合适的送签材料,确保您的材料有最高出签可能,但所申请的签证是否成功,取决于使领馆对资料的审核,若发生拒签,请申请人自然接受结果,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我司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予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3、申请人需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因隐瞒曾有不良记录,或从事非法活动,被相关部门查处或有滞留倾向拒签,我司不承担责任。请申请人特别注意诚实信用的原则。
4、我司提供的办理清单上公布的办理周期、停留时间、签证有效期等均系基于以往经验的预估时限,并非我司的确定承诺,准确时限以使领馆实际审批结果为准。获得签证前切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使馆要求签证所需资料必须提供付款机票订单等除外);如您提供了机票、酒店预订单申请签证,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或修改预订,否则可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因此产生的后果,将全部由您承担。
5、如果您的护照在我司办理过程中丢失,每本我司最高赔付1000元,不包含旧护照。
6、订单生效后如欲中途取消签证申请,如我司已经将您的签证申请送交使领馆的情况下,您已经支付的订单款项将不予退还。
7、依据使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使领馆完成面试工作,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由签证申请人自行承担。
8、收到出签护照/签证页后,请务必认真核对签证页上全部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于两个工作日内联系我司,我司将积极联系使馆申请更正,由于使领馆原因造成签证信息错误,影响了申请人出行计划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司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的赔偿责任和费用。
9、我司公布的使领馆收费金额为使领馆公布价按照实时汇率换算后的人民币价格。我司为您送签时,可能会因使馆收费调整或汇率变化导致实际使领馆收费金额发生变化,因此您办签所需支付的使领馆收费金额以最终向使领馆支付的金额为准。
10、如因我司操作失误,影响申请人行程计划,我司将最高承担签证办理费用双倍的赔偿,同时需申请人提供正规票据。
11、我司不负责保管费钱在所需材料以外的原件性文件,如护照保护套等,如丢失,损失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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