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个工作日,加急:否
必须本人递交 ,包含录过指纹和12岁以下儿童;18岁以下未成年人必须由至少一名监护人陪同申请。上海、南京、杭州的申请人拒签也必须本人领取。
1、如果申请探亲签证,请提供邀请人和申请人的家庭亲属关系公证书,该公证需经外交部或当地外事办办理认证。
2、如果申请访友签证,请提供邀请人和申请人朋友关系的原件材料,如照片,信件,邀请或其他相关材料。
1、瑞典方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及瑞典签证或居留卡的复印件一份。
2、瑞典邀请方的公民登记证(personbevis)/家庭登记证(familjebevis)。该证明可从瑞典税务局获取,且应在最近三个月之内签发。(如适用)
3、亲笔签名的官方邀请函
申请人在申根国停留期间的住宿证明(申请人住宿的地址的居住权证明)。
如果申请人自行承担在瑞典的费用,请提供过去3个月的银行记录单,在瑞典停留所需提供的最低资金为每天450瑞典克朗,不包括住宿费用。
1、签证申请递交之后,领馆可能会打电话给申请人公司或本人进行调查,请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并熟悉申请资料
2、递交当天请携带所有证件类材料原件(签证中心需核实后退回),如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退休证,结婚证等
3、因照片是签证中心的盈利项目,为了避免刁难,建议您现场拍摄,部分签证中心会强收出签后寄回快递,如有疑问,请在现场询问
4、北京领区:如果不愿意递交公证认证书原件,可以递交公证认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并出示公证书原件(原件无须递交,只做核对使用)
5、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并采集生物信息,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59个月内不用再重新录取。采集指纹当天请不要佩戴美瞳或化浓妆。
如您交由本公司操作,即代表您已经同意以下声明。
1、签证属于特殊商品,我司会按使领馆的要求为客人建议最合适的送签材料,确保您的材料有最高出签可能,但所申请的签证是否成功,取决于使领馆对资料的审核,若发生拒签,请申请人自然接受结果,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我司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予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3、申请人需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因隐瞒曾有不良记录,或从事非法活动,被相关部门查处或有滞留倾向拒签,我司不承担责任。请申请人特别注意诚实信用的原则。
4、我司提供的办理清单上公布的办理周期、停留时间、签证有效期等均系基于以往经验的预估时限,并非我司的确定承诺,准确时限以使领馆实际审批结果为准。获得签证前切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使馆要求签证所需资料必须提供付款机票订单等除外);如您提供了机票、酒店预订单申请签证,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或修改预订,否则可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因此产生的后果,将全部由您承担。
5、如果您的护照在我司办理过程中丢失,每本我司最高赔付1000元,不包含旧护照。
6、订单生效后如欲中途取消签证申请,如我司已经将您的签证申请送交使领馆的情况下,您已经支付的订单款项将不予退还。
7、依据使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使领馆完成面试工作,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由签证申请人自行承担。
8、收到出签护照/签证页后,请务必认真核对签证页上全部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于两个工作日内联系我司,我司将积极联系使馆申请更正,由于使领馆原因造成签证信息错误,影响了申请人出行计划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司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的赔偿责任和费用。
9、我司公布的使领馆收费金额为使领馆公布价按照实时汇率换算后的人民币价格。我司为您送签时,可能会因使馆收费调整或汇率变化导致实际使领馆收费金额发生变化,因此您办签所需支付的使领馆收费金额以最终向使领馆支付的金额为准。
10、如因我司操作失误,影响申请人行程计划,我司将最高承担签证办理费用双倍的赔偿,同时需申请人提供正规票据。
11、我司不负责保管费钱在所需材料以外的原件性文件,如护照保护套等,如丢失,损失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服务内容-
根据申请人长居地选择领区递交: